涉案的假熱瑪吉美容儀和相關耗材
一次理療需花費上萬元的“熱瑪吉”,儀器竟然是假冒的。3月30日,江蘇省消保委聯合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共同發布“全國首例醫美領域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假冒熱瑪吉案”。通訊員 徐悅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馬燕
(資料圖片)
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食藥環偵大隊教導員葉成介紹,2022年初,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接線索,轄區內存在銷售某品牌假冒美容儀器和耗材。經偵查,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羅某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生產與某品牌外觀一致的“熱瑪吉”儀器及配件,編寫帶有相關商標的電子開機程序,并將生產的假冒產品銷售給汪某某等人。另有中間商郭某、靳某某等人從羅某某、汪某某等處相互倒賣假冒產品。以羅某某為首的多個犯罪嫌疑人,銷售范圍覆蓋全國多省市。
據汪某某等人交代,熱瑪吉美容儀原價70余萬元,汪某某等人以七千元左右的價格采購假冒的美容儀,加價后出售,出售金額27萬元以上。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食藥環偵大隊與開發區派出所抽調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16人,搗毀制假窩點2處,查獲假冒成品機器10臺,假冒探頭71個,假冒商標絲印板2塊及假耗材若干。
2022年12月,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簡稱“南京鐵檢院”)對2名被告人提起公訴。2023年2月,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被告人羅某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15萬元;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被告人汪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19萬元。
對中間倒手經銷環節,違法所得極少的2名犯罪嫌疑人做出了相對不起訴的決定,移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行政處罰。并將案情向省消保委進行通報,建議省消保委代表眾多消費者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江蘇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書長陸惜春介紹,省消保委接到建議后,認為該案中“熱瑪吉”產品系假冒商標,且銷售多地,既侵犯原商標所有人知識產權,又侵犯了不特定消費者的知情權、安全保障權,帶來潛在的健康危險。
故省消保委請求法院判令羅某某、汪某某、郭某、靳某某四人行為構成“欺詐”并承擔銷售金額的三倍懲罰性賠償。2023年3月6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案件聲音
一沓文件不如一份判決
陸惜春介紹,全國首例具有敢于“開先河”的重要意義。醫療美容很大程度上是一種診療行為,消費者往往不具備相關的醫學知識,以致權利受損時個體維權較困難。此次全國首例,為規范醫美領域不法亂象提供了重要的樣本價值和引領作用。
另外,啟動民事追責程序,也探索了消費維權新路徑。通過對郭某、靳某某等人的補充性起訴,確保全部追責到位,沒有“漏網之魚”。“一沓文件不如一份判決。”陸惜春說,省消保委將用好消費公益訴訟“利劍”,讓違法者不敢犯、不能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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