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氏9.0級大地震,9.3米高海嘯,核電站機組爆炸繼而堆芯熔毀。2011年3月11日的日本福島,三災齊發。
2011年3月,地震引發日本福島核電站爆炸起火。
【資料圖】
史上第五大強震,引發史上第三個重大核事故,造成災難性核泄漏。早在2011年4月,福島核事故就被定為核事故最高分級7級,與切爾諾貝利核事故同級。12年來,福島核事故又產生各類放射性廢棄物40.7萬噸。在數次大規模泄漏中排入大海的核污染水,有公開記錄的就有700多噸。
12年后,災區重建依然龜速推進,而核污染水卻急速上漲。在這個節骨眼上,日本政府做了個正式決定,但既不是推進災后重建,也不是加速凈化污染區,而是要把核污染水一股腦倒進太平洋,今年“春夏之際”就干。
那么,福島核污染水到底是什么水?日本政府執意將核污染水排海,肚子里裝的又是什么壞水?
一、超標超規之水
福島核污染水主要來源于核事故冷卻水和被放射性物質污染的地下水或雨水,與正常核電站運轉產生的廢水截然不同。將此類污染水大量排海在全球并無先例。目前,福島核污染水總量已達137萬噸,相當于700多個標準游泳池裝滿水。而這只是“冰山一角”。現在,核污染水還在以每日100余噸的速度增加,核電站報廢過程預計還要30余年。
鑒于核事故處理的關鍵步驟——取出堆芯熔融殘渣一再延宕,這意味著未來將源源不斷地產生更多、更具污染性的核污染水,它們將在福島沿岸活躍的洋流“黑潮”裹挾下,迅速侵蝕每一片海域。
德國海洋科學研究對核污染水擴散速度和影響的模擬效果圖。從圖中可見,放射性物質會隨著時間持續擴散,進而蔓延至全球海域。(來源 | GEOMAR)
不同于正常核電站排放的廢水,日本福島核污染水含有的放射性物質多達60余種。日本的處理技術無法去除其中的放射性氚。實際操作后發現連鍶-90和碳-14也無法處理,而這兩種放射性核素半衰期分別是50年和5730年。
氚會替換人體內的氫原子,在人體內形成長久輻射,引起慢性放射病甚至致癌。鍶-90堪稱劇毒,可導致骨骼及周圍組織產生腫瘤。碳-14數千年的半衰期使其極易在食物鏈中富集,給攝入者DNA造成損害。
專家分析認為,東京電力公司(福島核電站運營管理者,簡稱東電公司)的核污染水檢測數據存在多個異常且可疑測量值,不能成為決定排放的依據。東電公司也承認,處理過的核污染水仍有73%不符合排放標準。此外,核污染水處理系統故障頻發,僅2021年就兩次出現過濾器大規模破損。
日本要技術有技術,要地皮有地皮,完全可以通過技術手段處理核污染水或擴建儲水設施,卻偏偏選擇把核污染水倒進太平洋。說白了,這就是為了回避困難、少花錢、甩包袱,讓全世界替日本埋單,自私又不負責任。
2019年10月,一場臺風過后,裝有放射性核廢料的垃圾袋在福島縣郊外被發現。
二、懶政怠政之水
曾幾何時,誠信、嚴謹、勤懇是日本人給自己貼的標簽。不吹不黑,讓我們看看,這個標簽是否貨真價實。
造假成性。東電公司造假黑歷史可追溯到1977年,篡改核設施檢測數據不下200次,甚至在核事故發生之后依舊我行我素。2021年隱瞞污水處理器濾網破損的事還沒消停,2022年10月,東電公司又被曝出用有“貓膩”的輻射檢測儀向參觀者“證明”核污染水的安全性,為大規模排海做誤導性宣傳。
凡此種種,莫非是受到了日本政府篡改侵略歷史的真傳?亦或是得到了日本政府的授意?這樣的東電公司公開的數據誰敢信?排海的核污染水真能達標?
人禍橫生。如果說福島大地震和海嘯是天災,是不可抗力,那么福島核事故則是人禍,是一場慘烈的人間悲劇。
日本國會調查委員會報告認為,福島核事故“并非自然災害,明顯是人禍”。福島核電站曾處于難以抵御地震或海嘯的狀態,但從未提前制定對策。核事故發生后,日本中央政府指揮系統混亂,危機管理體制未能有效發揮作用,致使危機不斷升級。
災后處置階段,由于日本政府和東電公司不作為,福島核電站核污染水曾多次泄漏。2013年8月,至少300噸核污染水流入大海,被定為三級國際核事故,造成“重大異常情況”,日方的調查結果卻是輕飄飄的一句“螺釘松動”。
福島縣浪江町居民在福島核事故發生后全部撤離,直到2017年解除相關限制前,浪江町人口均為0。
救災不力。“福島核事故災民”一度超過16萬人,時至今日仍有近4萬人背井離鄉。
負責核事故處理的復興大臣已經走馬燈式地換了12個。首任大臣上任9天就因為恐嚇記者而辭職。有的涉嫌政治問題,有的曝出桃色丑聞,還有的居然聲稱幸好災害發生地不是首都圈,部分災民至今無法回家是“個人責任”。
災后12年,福島核污染水痼疾難除、數萬災民流離失所,而復興大臣給人最深刻的印象竟然是各種丑態。
2011年7月,日本首任復興大臣松本龍上任9天后就因發表不當言論宣布辭職。
三、不仁不義之水
日本政府堅稱福島核污染水處理后達到排海標準,但為何在日本國內遭到強烈反對?
受核輻射影響,福島很多山林池塘長期荒廢,自然生長的山菜、蘑菇等放射性物質超標。福島三大漁業協會2022年捕撈量為5500余噸,不過福島核事故發生前的兩成。
日本國內反對排海的聲浪一浪高過一浪。宮城縣知事村井嘉浩要求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研究替代方法。全國性以及災區漁業組織一再發聲,民間團體向日本政府和東電公司遞交數十萬人的聯合署名,民眾在東京、大阪、靜岡等街頭集會,反對排海,要求日本政府撤銷決定。一些示威者打出“海洋在哭泣,魚類在哭泣,地球在哭泣”等標語。
面對洶涌民意,日本政府除了象征性地舉行幾次聽證會外,基本采取置之不理的態度。災區復興遙遙無期,而排海決定無異于雪上加霜,一旦實施將會徹底摧毀那些掙扎著求生的災民的希望。
2021年4月,一名抗議者在日本東京首相官邸外手舉漫畫反對福島核污染水排海。
日本政府堅稱福島核污染水排海不會給全球海洋環境和人類造成影響,但為何遭到國際社會普遍質疑?
海洋和生態專家尖銳指出,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后,將迅速擴散至太平洋大部分區域,進而影響全球海域。放射物會被海洋生物吸收,隨食物鏈富集進入人體,這對環太平洋國家、對全人類賴以生存的生態系統都是重大威脅。
韓國要求日方及時提供透明、安全的信息,采取負責任措施。太平洋島國論壇秘書長普納表示,在相關方確認排放方案安全前,日本不應啟動排海。歐盟要求日方在充分履行國家和國際義務的情況下確保任何排放的絕對安全。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發布報告,敦促日本政府正視在核污染水處理中的責任。聯合國人權專家發表聯合聲明,認為日本作出核污染水排海決定“令人深感失望”“非常令人擔憂”。
2022年2月,中俄發表聯合聲明,對福島核污染水排海表示嚴重關切,強調日本須與周邊鄰國等利益攸關方及有關國際機構充分協商,在公開透明、科學論證、符合國際法基礎上,以負責任的方式妥善處置。
福島核事故后,中國、俄羅斯、韓國等均第一時間對日本施以援手,然而日本卻恩將仇報,罔顧國際社會和周邊鄰國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偷排、強排核污染水。損人利己,莫過如此。
2011年3月,福島核事故發生后的第一時間,中國救援隊奔赴日本災區實施援助。
日本政府堅稱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問題接受國際社會監督,但又為何在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完成監督審查之前就擅作主張?
2023年1月20日,IAEA工作組結束審查福島核污染水排放相關監管問題,最晚將于4月前后發布評估報告。然而早在1月13日,工作組還沒出發,日本政府就單方面宣布將在“春夏之際”排海。這明擺著是給IAEA下馬威,言外之意就是,你評你的,我排我的。
日本福島核電站中用于儲存核污染水的儲罐。
除了不把國際機構放在眼里,違反國際法和國際規則、糊弄國際社會的事,日本也一件沒少干:國際法中適用于核廢水排海問題的審慎義務原則要求,日本應窮盡一切手段防止、減少和控制海洋污染,而日本卻在還能續建儲水罐的情況下執意將核污染水排海;國際合作原則要求,日本應與周邊國家和國際社會充分合作,日本卻在宣布排海決定前完全沒有得到周邊國家的諒解;風險預防原則要求,日本應在核污染水危害問題上主動采取預防措施,而日本卻一直以各種借口拒絕采取措施。
四、覆水難收
太平洋是全人類的共同財產,不是日本的下水道,更不是核污染水的傾倒池。福島核污染水一旦排海,有可能釀成無法挽回的深重災難,全世界都遭殃。日本排出的是核污染水,排掉的是自己的良知。
三問日本政府:
一問:誠信何在?日本自古崇尚“信為萬事本”。在處理核污染水問題上,日本政府曾向災民鄭重承諾,“不獲得相關者理解,便不進行任何處置”。難道日方吹噓的所謂“普世價值”不包括誠信嗎?在謙恭的軀殼之下,又隱瞞了多少陰暗與污穢?
日本國內多個團體和多國人士紛紛公開發聲,批評日本政府違背承諾,對排海決定表示強烈反對。
二問:公理何在?日本動輒以重視“民主”“人權”國家自居。面對4萬災民的背井離鄉,面對國內各界的強烈反對,面對國際社會的普遍批評,面對內外學界的質疑警告,日本政府裝聾作啞,肆意妄為。這是一個自稱“民主國家”所為嗎?這又保護了誰的權利?日本到底將科學視為何物?到底將全球海洋生態安全和環境安全,各國民眾的健康權和生存權置于何處?
三問:法治何在?日本常高調鼓吹“基于規則的國際秩序”,但實際做的事往往無視規則、罔顧法治。糊弄搪塞國際機構的,不正是日本嗎?單方面改變太平洋現狀的,不也是日本嗎?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核安全公約》的,不還是日本嗎?
日本政府及東電公司曾做出得不到相關方理解不會處置核污染水的承諾,如今卻違背承諾一意孤行,罔顧國內民眾和國際社會的正當關切和強烈呼聲,強推核污染水排海。(漫畫 | 劉蕊)
有人說,日本將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已得到美國大哥首肯。我要說,日本跪舔美國,一求不來獨立自主,二保不了健康安泰,三討不到好果子吃。
一個篡改侵略歷史的日本,一個破壞國際秩序的日本,一個禍害人類家園的日本,永遠無法挺直腰桿,永遠無法成為“正常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