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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高考內蒙古繼續實施專項計劃

                  2023-04-08 09:12:55來源:呼和浩特晚報

                  青橙融媒4月8日訊 據《呼和浩特晚報》報道(記者 楊志偉)4月7日,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發布通知,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3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4號)和自治區教育廳相關通知精神,2023年繼續面向我區農村和脫貧地區實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專項計劃),包括國家、地方、高校三類專項計劃。

                  據了解,這三類專項計劃由招生院校編制后經教育部統一下達,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將專項計劃和其他招生計劃一并向社會公布。


                  (資料圖片)

                  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國家確定的我區原集中連片特殊困難旗縣和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旗縣,共計31個旗(縣)。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已完成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2.本人具有我區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旗(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貧困縣脫貧后2023年仍可繼續享受國家專項計劃政策。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專項計劃確定的實施區域,不得擅自擴大范圍。

                  地方專項計劃生源為我區范圍內的農村牧區戶籍(含戶籍地屬農村牧區)、且已完成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我區確定的80個旗(縣、市、區)(以下簡稱旗縣)。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1.已完成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旗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有關高校可在上述三項基本條件的基礎上,提出其他報考要求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

                  對于高校專項計劃,4月25日前,按照招生高校招生簡章有關要求,考生登錄學信網“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網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教育部下發我區的報名考生信息分送各地,各盟市安排所屬有關旗縣按照報名條件完成資格復審后,于5月15日前匯總上報自治區,自治區公示通過基本條件審核名單。5月31日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條件審核并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按照教育部規定,從2023年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符合上述三類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考生,按照自治區有關要求和規定填報志愿。有關高校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名單、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名單,考生及家長可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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