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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家鄉有月半(元宵節)的說法,過完月半才叫過完年,好像要給喜慶祥和的春節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從而格外熱鬧,小孩子特別喜歡元宵節,因為在我們鄉下,元宵節孩子們都要玩燈籠,穿新衣服逛廟會,因為火紅的燈籠和新衣服可以帶來一年的好運。每年月半前,大人總會給孩子買燈籠、做新衣服。
我們那里過元宵節的習俗有劃旱船、舞獅子等活動,孩子們就會提著各式各樣的燈籠跟在后面。在燈節上,打出一個好燈籠,是值得炫耀的事,能吸引很多艷羨的目光。
年一過,我們就盼著過月半,希望有個好天氣。過完年,街上、村里就開始有人賣燈籠了,大人們根據家境為孩子選回一個燈籠和幾根紅蠟燭。這種蠟燭下端有孔,可以插在燈籠里的燈座上,但大多數孩子玩的燈籠都是自己家人給扎的。
手巧的大人,用寫完對聯剩下的紅紙,再砍來竹子,劈成篾條,先扎成需要的形狀,然后把紅紙糊上就可以了。
父親每年都會給我們扎燈籠。他扎的最好的是直筒和圓球形的。這種燈籠簡單不費事,而且用料也不那么考究,其實就是讓孩子有個玩的,在那個時代也沒有那么講究,有個燈籠就會美滋滋的。
劃船、舞獅子從大年初一就開始了,正月十五達到了高潮,孩子們就是跟著大人點亮各自的燈籠,圍著村子繞一圈,最熱鬧的當然是十四、十五晚上。十四、十五晚上,我們要跟著旱船和舞獅者打著燈籠,成群結隊地挨家挨戶地劃船、舞獅。一個村子所有家都要去,走完了才能回家睡覺。經常有一些孩子跑得急,摔倒了,或不注意打歪了燈,蠟燭一倒就燒著了燈籠,來不及撲救,燈籠就只剩下了骨架。有些孩子會哭,大部分一笑置之。
唐代張祜在《正月十五夜燈》中寫道:“千門開鎖萬燈明,正月中旬動帝京。三百內人連袖舞,一時天上著詞聲。” 意思是:元宵佳節,千家萬戶走出家門,街上亮起無數花燈,好像整個京都都震動了。許多宮女盡情地歡跳連袖舞,人間的歌舞樂聲直沖云霄,傳到天上。老家鬧花燈的習俗始于什么時間我沒有考證,但很有意思,也很有規律,時間上從我記事就沒有變過。我們鬧花燈則簡單得多,那就是“拼燈”,在全村的孩子之間進行。十六晚上,村里的孩子聚到村頭,燈撞燈,拿西瓜燈的專門找花籃燈撞,花籃燈卻要去撞獅子燈,這樣你撞我、我撞他,直到所有的燈籠都被燒完,所謂的升上了天吧,才高興但還留有一絲遺憾地離開。
如今,科技發達了,生活條件也好了,燈籠各式各樣,而且檔次也很高,但就是沒有以前有儀式感,也沒有以前玩得快樂。其實快樂是簡簡單單的事,現在的孩子再也沒機會體驗“拼燈”的樂趣了吧。(謝祥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