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關注 > 詳情

                  湖南消費維權聯盟丨網店老板花1500元買“人氣”仍然0訂單,商家:人氣不是銷量

                  2023-08-24 13:04:11來源:新浪湖南

                  株洲的蔡先生在淘寶上開了一個店鋪,由于幾乎沒有訂單,他有點著急。7月14日,在和湖南承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業務員溝通后,蔡先生花1500元來刷“人氣”,他心想:人氣值上去了銷量自然也上去了。但是在刷完“人氣”后,門店沒有任何訂單。這讓蔡先生坐不住了,他認為自己受到了欺騙,并通過黑貓投訴平臺向晨意幫忙記者求助,希望公司能夠退錢。

                  湖南承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負責人李先生表示,此前業務員曾明確告知蔡先生“人氣”的含義,人氣和銷量無法畫上等號。律師認為,類似情況下,雙方最好簽訂合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資料圖)

                  商品收藏量上升但沒人下單

                  蔡先生在淘寶上開了一個店鋪。2023年7月,湖南承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業務員聯系上他,問他是否需要合作運營店鋪。在一番洽談后,雙方簽訂了一份《淘寶運營服務合同書》,明確約定了雙方的義務。

                  7月14日,經過幾天合作,該公司業務員向蔡先生表示,有一個辦法可以提升門店產品銷量,但需要花李先生1500元來刷“人氣”。業務員表示:“如果你同意,我們就會聯系渠道,由渠道那邊去安排,人氣是永久人氣。”

                  蔡先生想了想,店鋪的人氣上來了,或許銷量也就跟著提升了。于是,他在當日下午掃描了業務員提供的二維碼,花1500元刷“人氣”。

                  7月15日,蔡先生認為自己被騙了,便多次與客服對話,要求終止刷“人氣”的業務,但遭到拒絕。客服說:“渠道已經安排好了,無法暫停。”7月18日,蔡先生發現,雖然店里某一商品的收藏量確實有提升,但門店仍然沒有生意,這讓他坐不住了。他立刻找到業務員,經過一番交涉,在按照合同約定另外交了900元服務費后,雙方終止合作。

                  7月27日,雖然雙方已經終止合作,但蔡先生門店內的一件商品收藏量已經達到了1000+。

                  公司稱請人收藏商品需要人工費

                  7月27日,湖南承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負責人李先生告訴記者,此前他們和蔡先生進行過多次溝通,但雙方在對于“人氣”的理解上存在一定誤會。

                  李先生表示,此前業務員曾明確告知蔡先生,“人氣”并不能夠和銷量畫上等號:“所謂人氣,是指我們通過渠道,讓他的單件產品收藏量達到一定數量。”

                  李先生詳細解釋了渠道和“人氣”的含義:“人氣是指單件產品的收藏數量。我們此前和蔡先生約好,人氣會有1000,就是指會有1000的收藏數量。我們會在一些群聊里面發些紅包,請求大家永久收藏門店商品并截圖,然后憑借截圖領1元多的紅包。紅包費就是從1500元里面支付出來的,可以理解為人工費。”

                  至于店鋪“0單”一事,李先生表示:“如果想要有銷量,單靠刷人氣肯定是不夠的。此前多次和蔡先生有過溝通交流,現在我們幫他完成了人氣任務,他需要自己想辦法,吸引其他人來門店下單,比如做好賣家秀和文案等,這些都不是我們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感覺他可能是缺乏經驗,還沒有完全摸透淘寶門店的銷售模式。”

                  律師:類似情況下建議簽訂合同

                  在此事中,雖然公司在收費前向蔡先生解釋了“人氣”的具體含義,但雙方在進行交易后,仍然產生了分歧。律師建議,類似情況下,雙方最好簽訂合約,明確約定內容,避免因為理解偏差帶來的一系列麻煩。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表示,類似情況下,如果有證據證明雙方以口頭協議或者微信聊天記錄的方式達成一致,那么相應內容和書面協議一樣具有效益。“但在本次事件中,所謂的人氣值通過口頭協議或者微信聊天可能無法解釋清楚,導致雙方產生分歧。如果商家沒有解釋清楚,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如果雙方沒有弄清楚約定的內容,通過交易也無法進行判斷,視為無效約定。”

                  來源:瀟湘晨報

                  記者王胤期

                  標簽:

                  上一篇:規范人臉識別應用 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下一篇:最后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