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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價15200元/㎡!三亞2418套安居房6月1日起申報 天天播報

                  2023-05-31 19:15:20來源:三亞發布

                  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開展萬科公園里安居房項目


                  (資料圖)

                  申報工作的公告

                  為了解決本地居民和引進人才的住房困難問題,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瓊府辦〔2020〕21號)、《海南自由貿易港安居房建設和管理若干規定》、《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亞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辦〔2020〕148號)相關規定,經市政府批準,現開展萬科公園里安居房項目申報工作,具體如下:

                  一、配售房源

                  萬科公園里安居房項目位于三亞市吉陽區學院路123號,本次配售房源2418套。其中,建筑面積約100㎡房源共1558套、建筑面積約120㎡共860套,均為硬裝交付。

                  二、銷售價格

                  萬科公園里安居房項目銷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定價將根據房源的不同樓層、朝向、景觀資源等因素制定一房一價表,銷售均價為15200元/㎡。

                  三、報名時間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7日

                  四、申報對象及申報要求

                  (一)在2020年4月28日前落戶的本市居民,無社保個稅年限要求;

                  (二)在2020年4月28日后落戶的本市居民或未在本市落戶的引進人才,需在本市至少連續繳納24個月的社保或個稅;

                  (三)未在本市落戶的非引進人才,其在本市至少累計繳納60個月的社?;騻€稅。

                  以上對象還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資合作建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等)。

                  2.未落戶本市的申請人居民家庭需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購房記錄;已落戶本市的申請人居民家庭及引進人才居民家庭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購房記錄,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33㎡。

                  3.申請人離異后申購安居房,且婚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超過33㎡的,需離異滿3年。

                  4.申請人須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瓊府辦〔2020〕21號)、《海南自由貿易港安居房建設和管理若干規定》、《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亞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辦〔2020〕148號)中規定的其他相關條件。

                  5.申請人須符合本省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規定。

                  五、申報審核流程

                  (一)采取線上申報方式,申請人需下載海易辦APP填寫報名申請表并上傳申請材料(操作流程見附件)。如操作困難,可前往萬科公園里營銷中心,由工作人員協助申報。地址:三亞市吉陽區學院路123號,電話:4008690678、88888118。

                  (二)已通過保利·棲麓安居房項目審核公示,但未簽署選房確認書的申請人,直接納為該項目選房候選人。

                  (三)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根據線上報名申請表及申請材料進行多輪審核。經審核合格的,在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公示無異議后列為選房候選人。

                  六、搖號選房流程

                  (一)公示無異議后,將開展選房順序號搖號儀式,邀請居民代表、公證處和媒體參加,搖號結果予以公示。

                  (二)搖取選房順序號后,將開展選房儀式。由選房候選人依次按照順序號選房,簽署選房確認書后,視為選房成功;未簽署選房確認書,視為放棄本次申請。

                  七、特別事項

                  (一)申請人簽訂選房確認書后,由購房人與三亞高知園房地產有限公司辦理購房合同簽訂手續。

                  (二)申請人在簽訂選房確認書后,如因個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資金問題、提供虛假材料、違規申報等)放棄選房購房或被清退住房,5年內不得在三亞市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

                  (三)如有清退房源,將按照選房順序號依次遞補。

                  附件1 海易辦APP報名操作流程

                  附件2 單身聲明

                  附件3 承諾書

                  附件4 個人誠信承諾書

                  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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