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記者從蘭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制止和打擊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切實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從即日起,該局面向社會公開征集重點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案件線索。
【資料圖】
互聯網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
網絡直播帶貨中的虛假宣傳行為;網絡銷售中的刷單炒信、紅包返現等方式利誘用戶的行為;利用技術手段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民生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
將“消”字號(消殺用品)、“基因檢測”產品作為藥品進行虛假、夸大宣傳的行為;利用“保健”、投資理財、養老服務等產品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利用近視防控產品、兒童化妝品等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財商、教育機構虛構講師資歷、夸大投資收益;假冒消防培訓機構,以授課名義兜售消防產品的虛假宣傳、誤導行為;在醫藥購銷、醫療設備采購、裝飾裝修、餐飲旅游等行業中的商業賄賂行為;醫療美容機構通過廣告、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夸大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不正當銷售、誤導消費行為。
侵害企業品牌、信譽、商業秘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利用盜竊、電子入侵等不正當手段獲取他人商業秘密的行為;在農村、城鄉結合部等地區,生產、銷售仿冒混淆涉農產品的行為;仿冒應用軟件圖標、網站頁面設計、網絡游戲角色名稱和虛擬人物形象等,誤導消費者的混淆行為;利用“黑公關”第三方測評機構,炮制、傳播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故意抹黑、打壓競爭對手,實施商業詆毀的行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通過電話、信件和直接舉報的方式向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舉報。
舉報時間:工作日9時至12時和13時至17時
舉報電話:12345、12315
舉報材料郵寄地址:蘭州城關區市永昌路225號(郵編:730030)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鄭麗君
編輯丨李雪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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